美國商標異議理由?

2022-06-07 14:28發(fā)布

1.相對理由:在先權(quán)利,在先申請/注冊商標或在先使用但未注冊商標等;
2.絕對理由:
? ? 1)不當注冊;2)描述性商標;3)商品/服務(wù)的通用名稱;4)在商品/服務(wù)的產(chǎn)地和地理來源等方面誤導(dǎo)公眾;5)缺乏顯著性; 6)僅僅是姓氏;7)具有國家名稱、國旗、非政府間組織徽章、官方標記等;8)未經(jīng)授權(quán),具有某位人物的名字、肖像、簽名等;
3.放棄該商標(Abandonment of the mark);
4.欺騙性(Fraud);
5.商標淡化(Dilution)。
1條回答
吟游詩人
1樓 · 2022-06-07 14:28.采納回答
美國商標法保護較為完善,注冊美國商標不僅可以防止山寨商品進入美國市場,還能阻止其他人在你的商品或者服務(wù)類別上注冊同一個或者可能令人混淆的商標。注冊商標不但可以制止競爭對手的惡意競爭,還可以維護自己的利益。了解商標注冊流程的客戶,都知道注冊美國商標是有異議期的。而來自第三方提出的商標異議,亦是阻擋申請人在美美國申請商標注冊是否能成功的關(guān)鍵。
  美國商標異議程序是在商標實質(zhì)性審查之后,異議人既可以針對商標申請的部分商品或服務(wù),也可以針對全部商品或服務(wù)提出異議。異議人既可對普通商標提出異議,也可對集體商標或證明商標提出異議,同時,也可對指定美國的商標提出異議。
  申請美國商標異議常見理由包括:相似性,注冊中的商標與在先已經(jīng)注冊或已經(jīng)在使用中的商標存在相似性,商標異議人應(yīng)當提交商標使用在先的證據(jù),并能夠說明商標存在相似性。使用在先,如果商標異議人可證明在商業(yè)名稱,域名,商號中的優(yōu)先使用權(quán),那么也基于此提起商標異議。欺騙、誤導(dǎo)性,商標申請人必須善意地注冊商標,如果可以證明商標申請人存在欺騙、誤導(dǎo)性,那么異議人可向美國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異議。還有缺乏顯著性、商標具有某位人物的名字、肖像、簽名未經(jīng)授權(quán)、具有國家名稱、國旗、非政府間組織徽章、官方標記等都可以作為美國商標異議的理由。
  美國注冊商標異議期限:異議應(yīng)在公告之日起30日內(nèi)提出;經(jīng)異議人申請,可以延長異議期限。在未經(jīng)商標申請人同意的前提下,異議期限可以延長90天(可分兩次申請:先延長30天,再延長60天;也可一次性申請延長90天);此外,若獲得商標申請人的同意,異議期限還可再延長60天。因此,提交異議申請的最長期限為180天。
  美國商標異議所需時間:基于其程序的復(fù)雜性,美國商標異議所需時間視具體情況而定。若被異議人未答辯,則異議程序可較快結(jié)束,約需3至6個月;反之,若走完全部異議程序,從提交異議申請至獲得異議裁定,整個過程約需2至3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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